釋放地方規劃的活力與動力
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中心副主任、博士 劉國宏
當前,全國各個政府層級的五年規劃編制已如火如荼。在越來越多的加強頂層設計之呼聲中,我們則呼吁不要忽視地方的首創精神,最大限度地釋放地方規劃的活力與動力,讓五年規劃真正成為一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國家建制性力量。
一、五年規劃存在的突出問題
根據我們承擔各級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所委托的規劃編制項目案例,這里有四個問題引起了我們的關注和探討。
一是產業規劃的政府越位問題。在過去的五年規劃實踐中,地方規劃紛紛效仿國家規劃產業內容,這就造成了各級政府規劃導向疊加效應與產業政策疊加效應,進而導致企業的非理性投資行為和非常嚴重的產能過剩。本應作為市場競爭主體的企業,所追求的已不是市場空間和市場利潤,而是各級政府給地、給錢的疊加補貼收益。產業規劃政府越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場機制失效,影響了產業正常發展,上一個五年規劃期間的光伏產業從膨脹到傾覆就是一例。
二是空間規劃的政府缺位問題。在空間規劃編制體系中,看似龐大嚴密的發改部門主導的主體功能區規劃體系、建設部門主導的城鄉規劃體系、國土部門主導的國土規劃體系,普遍缺乏規劃體系對接、有效指標約束以及深入的公共參與,使得國內各類的開發區、高新區、新區新城依然遍地開花、大干快上,更重要的是,空間規劃不銜接、不明晰、非法定等因素使愈演愈烈的釘子戶天價拆遷等鄰避效應無法得以有效處理,霧霾深重、污染泛濫等公地悲劇在過去五年不斷惡性爆發。
三是地方之間的規劃博弈問題。在我們近年來開展的大量規劃案例中,我們越來越感受到,地方規劃以口號落實口號、以規劃落實規劃的現象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地方規劃目標定位盲目追求“高大上”以及規劃之間發展產業相互攀比,在產業統計、文字表述上花樣百出。例如,國家提出了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但并沒有嚴格統計標準,于是乎,各地就可以在自設統計口徑的基礎上,盡量拔高戰新產業發展目標,盡力把存量產業規劃成戰新產業等,以此博得與同類城市的規劃領先優勢。
四是地方官員任期制和規劃期限的不匹配問題。一般地方主要官員任期是三年,而地方官員的三年任期與五年規劃期限又往往是錯配的,這就容易導致一些地方政府的短期行為,愿意在規劃中安排即可見效的快變量項目,而忽視教育、醫療等慢變量項目。并且一屆政府上臺往往要選擇要另搞一套規劃、另起爐灶,以此來顯示此屆政府的施政理念和施政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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